回首頁
∣
加到我的最愛
請點選申請類別:
申請看護工
/
申請幫傭
檔案下載:
診斷證明書與傳遞單下載
(請列印此4頁文件並填寫第1頁與第4頁藍色字體處,攜帶此4頁文件與2張2吋被照顧人照片至醫院請醫師開診斷書)
可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下載
雇主(申請人)資格:雇主與被看護者間應有下列親屬關係之一
一、 配偶。
二、 直系血親。
三、 3親等內之旁系血親。
四、 一等親之姻親。
五、 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。
申請條件:被看護者應具有下列二條件之一
一、經醫療機構開立專用申請外籍看護工診斷證明書(巴氏量表35分以下) 。
二、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項目之一者。
特定身心障礙項目
1.平衡機能障礙
7.先天代謝異常
2.智能障礙
8.其它先天缺陷
3.植物人
9.精神病
4.失智症
10.肢體障礙(限運動神經元或巴金森氏症。但曾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不在此限)
5.自閉症
11.罕見疾病(限運動神經元疾病。但曾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不在此限)
6.染色體異常
12.多重障礙(至少具有前11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)
應備文件:
1.雇主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2.被照顧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3.雇主戶口名簿影本。
4.被照顧人戶口名簿影本。
5.診斷書正本
本網站由大愛國際人力仲介有限公司委託 大智國際資訊製作 受著作權法保護,非經同意,請勿複製或轉載
大愛國際人力仲介有限公司: 台北市復興南路二段84號9樓之1 電話: 02-2700-3988 傳真: 02-2708-7457